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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當前位置:首頁 - 新聞資訊 - 包裝資訊 - 對于外貿使用的出口木箱主要有兩個要求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3-03 |
為了讓出口木箱能夠順利進行外貿出口,在準備出口木箱時需要檢查出口木箱是否滿足《出口商品運輸包裝木箱檢驗規(guī)程》的規(guī)定。
對于出口木箱的要求主要有材質和工藝兩方面的要求:
一.材質要求:實木出口木箱主要使用的材質應該是落葉松、馬尾松、紫云松、白松、榆木材以及機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樹種,主要受力構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%,箱板和箱檔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%。制作出口木箱的板材在1000mm內死節(jié)與活節(jié)不得超過5個,不允許有腐朽、貫通裂紋、夾皮、蟲眼、霉變、鈍棱等缺陷。
二.工藝要求:箱板接縫應嚴密,箱板組合應平整無錯位,布釘應合理。加固帶不得少于2道,印刷應清晰,字跡清楚,正確印刷商檢代碼。
一般叉車的高度是200px,為了方便運輸所以出口木箱底座的的高度要大于225px。板材的選用一定要根據貨物的重量來,重的物品采用的板材一定要是加厚型的。機器設備在使用出口木箱包裝時,一定要把機器放在出口木箱內部用木條固定好。
對外貿易的順利進行,不管是出口方還是對被出口方,都是有利而無利的。因此,在出口木箱方面是要做足其的具體要求的。